玉林市财政大力支持旅游业发展 建设旅游强市
新华网广西频道6月15日电 据广西财政厅消息,为充分发挥玉林市旅游资源优势,加快旅游业发展,把玉林建设成为以商务会展、宗教文化、健康休闲和侨乡美食为特色的旅游强市,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玉林财政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大力支持旅游业发展。
一是设立旅游发展专项基金。2007年起,玉林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旅游专项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旅游资源保护、旅游项目的前期工作和旅游项目的贴息补助、旅游宣传促销和人才培训、旅游市场开发和奖励等工作。二是安排旅游宣传经费。2007年-2011年,市财政累计安排旅游宣传经费260万元,专项用于全市旅游宣传促销工作,其中2010、2011年连续两年安排100万元作为参加广西区旅游局组织的在中央电视台旅游整体宣传广告经费。三是支持旅游景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2011年市财政安排300万元用于大容山风景区建设。四是实行优惠的税费政策,鼓励和扶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对新办的旅游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对区外企业、单位和个人到玉林市独资或联营新办的旅游企业,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的旅游企业,根据有关规定享受所得税“免二减三”期间,同时减免地方所得税。对旅游资源开发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