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等边境九省区有望获资金扶持政策 提升沿边开放
新华网广西频道6月15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13日印发了《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中国将在稳定增加国家投入基础上,通过有效机制整合资源,用特殊政策引导市场资源向边境地区配置,确保生产要素集中投入边境地区。同时,在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优先安排支持边境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有关新政策、新举措在边境地区先行先试。
该规划实施范围为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云南、西藏、甘肃、新疆等9个省、自治区的136个陆地边境县、旗、市、市辖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58个边境团场。
就提升沿边开发开放水平,规划明确,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边境和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提高跨境经济技术合作水平,逐步建成一批以能源、原材料、特色农产品、粮食、棉花等资源性产品为主的国际物流集散中心。
此外,选择一批重点口岸和城市,发展外向型产业,探索与周边国家建立产业发展协调机制,推动人民币在周边与当地货币共同流通,促进形成国际经济走廊和经济合作带。支持符合条件的边境经济合作区按现有程序向国务院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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