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五河"河道采砂许可下放至各设区市水利部门


  5月6日记者获悉,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的决定》,江西省水利厅将原规定由厅实施许可的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以下统称“五河”)干流省管河道采砂许可下放给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实施。

  据了解,五河干流河道采砂规划仍由江西省水利厅负责组织编制。五河干流省管河道采砂许可权下放后,采区年度开采实施方案由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负责批复,原则上以保障本地市场用砂为主,实行总量控制。

  今后,全省实行统一的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负责五河干流河道砂石开采权出让费和砂石资源费的征收工作。在发放许可证时,仍按原途径征收河道砂石开采权出让费和砂石资源费,并按规定比例及时结算、上缴。

  采砂许可下放后,根据要求,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要严格采区延期开采。做好拍卖前的清场和采区纠纷矛盾的调处工作,尽量避免采区延期开采情况的出现。同时,应加强采区采量统计和监督检查工作,做到量到即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探索并建立采砂业主、采砂船舶信用信息和不良行为记录,将其与河道采砂许可挂钩。逐步加大对采、运砂船舶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采、运砂船舶的准入、监管和退出机制。 (记者 徐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