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湖区渔政管理体制调整 变省级垂直管理为县级属地管理


  10月14日,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理顺鄱阳湖区渔政管理体制工作会议上获悉,经省政府决定,鄱阳湖区渔政管理体制由“省级垂直管理”调整为“县级属地管理”。这一管理体制的调整,对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促进湖区渔业可持续发展,实现渔民持续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自1986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以来,省鄱阳湖渔政局一直实行“省级垂直管理”模式,即:9个分局直属于省局管理,这一管理模式曾对鄱阳湖渔业发展、渔业资源等珍稀水生生物保护发挥了积极作用,渔业法规建设、执法管理等工作也得到了加强。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省鄱阳湖渔政局现行管理体制、管理模式已不适应鄱阳湖的渔政管理,存在着“事权分理”、“利益失衡”、“职能缺位”等弊端。为此,省政府决定调整鄱阳湖区渔政管理体制,将省鄱阳湖渔政局的9个直属分局成建制划转所在地县人民政府管理。

  据了解,管理体制调整后,各县鄱阳湖渔政局分别承担所辖区内渔业规费征收、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捕捞许可证核发、渔港监督、渔船检验、禁渔期(禁港)管理、渔业柴油补贴发放、渔业行政执法及所辖区内渔业纠纷的调处等渔政工作。省鄱阳湖渔政局负责指导鄱阳湖渔业资源养护规划、计划的制订和渔业生态环境的保护等。(记者宋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