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鄱阳湖湿地保护工程获批 国家投资600余万元


  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为保护都昌县鄱阳湖湿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及栖息地恢复,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特性和生态功能,都昌县鄱阳湖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建设通过审批,项目申请国家投资616万元。

  据省发改委农村经济处相关人士介绍,都昌县范围内鄱阳湖国家重要湿地,涉及万户、周溪、大沙、和合、西源、大树、都镇、北山、多宝、左里等乡镇。湿地保护工程新建宣传牌28块、警示牌80块,新建护鸟哨棚8处、船舶停靠点2处、瞭望塔3座、无线视频监控系统1套,新修围栏15公里。湿地植被恢复350公顷,河道疏浚5公里。

  此外,宣教场地改造150平方米,科研场所改造120平方米,购置候鸟救护设备1套、监测设备1套、宣教设备1套、科研设备1套。

  “都昌县鄱阳湖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都昌鄱阳湖湿地保护体系,增强科研、监测、宣教能力,提高公众湿地保护意识,维护湿地独特的生态功能,有效保护湿地资源。”相关人士表示。

  据悉,项目总投资154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616万元,占40%;地方投资924万元,占60%。其中,工程费用1363.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8.56%,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04万元,占6.75%;基本预备费72.2万元,占4.69%。工程费用中,湿地保护工程739.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8.01%;湿地恢复工程49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2.14%;能力建设工程129.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