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拟规定新区住宅绿化率不小于30%


  新华网江西频道10月8日电  本网从相关部门获悉,江西省住建厅日前公布《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根据规定,居住用地的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应小于30%,旧区改造不宜小于25%。新建医院(含各类专科医院)及教育科研、体育、文化类建设项目用地的绿地率不应小于30%;休(疗)养院、老年人居住建筑等建设用地的绿地率不应小于35%。公共广场用地内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并应设计成开放式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