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双节公款送礼 南昌重申“十条禁令”
新华网江西频道9月18日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9月17日南昌市下发《关于重申中秋、国庆期间“十个严禁”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向南昌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重申“十条严禁”规定,坚决刹住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通知》规定的“十个严禁”为:
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
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严禁违反规定送收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
严禁参与赌博和以赌博为名收受贿赂;
严禁公车私用、私驾公车、酒后驾车和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跑官要官、拉票贿选。
《通知》规定,全市干部凡违反“八项规定”行为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将一律先免职再调查处理,并视情况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凡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的,取消其任职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