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办法将推荐认定第一批"江西老字号"


  新华网江西频道9月12日电 江西省商务厅11日消息,《“江西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日前已出台,决定今年在全省推荐认定第一批“江西老字号”。

  据悉,在“江西老字号”认定条件方面,需要符合七条规定: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品牌创立于1972年(含)以前;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有传承江西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具有江西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