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规定工作表现将影响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2013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已拉开帷幕。记者26日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年江西省对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审核认定,将统一按照新版“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执行,工作表现将影响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考核不称职或基本称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及违反计划生育受到处分者,将被延长考核认定时间。
考核认定每半年一次
据了解,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及国家承认的其他中专以上学历人员,在江西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单位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也就意味着可以不再参与职称评审。
江西省规定,考核认定将每半年开展一次,不过,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除外,就业与所学专业不相干也不能获评。
硕士研究生毕业满3年可评中级
新版《办法》规定,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层级。其中大专、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申请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个月,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满3年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个月,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受党纪政纪处分延长一年考核
新版《办法》规定,在见习期(或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内,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及违反计划生育受到处分的,处分期结束后将延长一年时间进行考核认定;考核不称职的,每次延长一年,并按次数累计计算;考核基本称职的,每次延长半年,并按次数累计计算。(来源:信息日报 记者徐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