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北浦北林改主体改革验收达标


  本报讯 最近,自治区林业厅发出通报,宣布我市钦北区、浦北县双双通过林改检查验收达标,使我市林改验收开局实现了验收一批,达标一批的工作目标。

  我市钦北区于2007年4月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全区先行试点县区之一。钦北区林改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紧紧围绕尊重林权变化历史,借鉴外地经验,创新工作思路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发动,规范操作,积极稳妥扎实地推进林改工作。钦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把林改工作作为破解“三农”难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紧抓实。区镇村三级都成立有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林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林改的指挥、组织和协调工作,形成三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林改的良好局面。通过试点,总结了一套切合实际的做法,积累了可借鉴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培养造就了一批技术骨干,为钦北区林改工作的全面铺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例如根据钦北区实际情况,如何召集村民代表讨论表决林改方案、利用现有成果资料进行林权边界确认、“联户勾图,分户发证”、“分利不分山”等操作方法,通过工作队员的总结和在全区各镇推广,即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也节约了林改成本,加快了钦北区林改工作进程。

  2009年4月,浦北县被广西列为25个林改扩大试点县(市、区)之一,率先启动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试点引路,大胆探索,林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并创出了独具特色的“浦北经验”在全国第二届林业学术大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全区林改工作现场会、年中汇报会先后在浦北县召开,共有40多个县区前来考察学习。实现了用一年时间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的工作目标,比中央提出用五年时间完成任务提前了四年,比自治区提出用四年时间完成任务提前了三年。2010年10月,浦北县荣获“全国林改百强县”称号。

  去年12月20日至25日,由自治区林业厅派出的林改验收组,分别进驻钦北区和浦北县。验收组根据《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工作方案》要求,主要检查确权发证、林权登记、组织领导、资金管理使用、群众满意度等八个方面的内容,并通过听汇报、查数据、访农户、看权证、勘查现场等环节,对钦北、浦北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进行检查验收。其中,验收组在钦北区调查农户数532户,占受检总数的83%。共发出调查问卷555份。

  尽管钦北、浦北两县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达标。但是自治区林业厅对验收组反馈的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问题也同时在通报中提出了整改建议,要求两县区下一步全力推进配套改革,逐步建立健全林业支持保护制度,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努力做到生态得保护,农民得实惠。(吴德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