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东北地区优化发展辽中南地区、沈阳经济区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的《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二五”期间东北振兴在区域发展空间布局上注重强化主体功能区定位。合理划定主体功能区,实施分类管理的区域和投资政策,差别化的产业和土地政策,优化发展辽中南地区、沈阳经济区,重点开发哈大齐工业走廊、牡绥地区和长吉图经济区,严格限制开发农产品区和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自然保护区等区域。优化区域和产业发展布局。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等重点经济区加快发展,推进东北东部地区经济一体化。优化城市布局和形态,形成若干产业集聚、人口集中的城市群,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建设重要产业基地和特色产业集群。提升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水平,创新园区发展模式,引导产业链整体转移和关联产业协同转移,实现省(区)间跨行政区域的经济联合。加大对特殊地区的扶持力度。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着力改善贫困地区和革命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教育、医疗、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