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心履职谋发展 南昌工商创佳绩
今天是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消费者的节日。在此,南昌市工商局、南昌市消费者协会,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向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随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稳步推进,在省工商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南昌市工商局、南昌市消费者协会围绕 “打造绩效工商,服务经济发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己任,关注民生,着眼和谐,着力加强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全力打造“绩效工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强化消费维权工作、推进发展提升年与创先争优活动。全市工商系统和各级消协组织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能,努力构建扩大消费维权长效管理机制,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别是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与工商、质监、物价、卫生、药监、旅游等行政执法部门密切协作,广泛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了工商、消协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了影响力和公信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步。
创新,永不止步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近年来,南昌市工商局把创新作为促进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取得了许多创新成果。
运用信息技术改革绩效考核受到全国关注。南昌市工商局与复旦大学公共绩效与信息化研究中心合作,先后研究开发出基层(公务员)绩效考核管理系统、全市工商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纳入到信息化考核之中,建立起基层、机关、领导班子“三位一体”的绩效考核体系。
该系统把公务员德、能、勤、绩、廉五项考核内容归纳为管理和业务两大类、21项考核科目,量化成126个考核指标,实行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的基层公务员绩效考核机制。成功举办“政府绩效管理创新与实践江西省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务员考核专家研讨会”,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市局在公务员绩效考核管理方面探索了一条新路,实现了考核的“精、细、实、新”,走在了全国的最前面。被国家公务员局、国家工商总局确定为全国工商系统设立的公务员考核工作联系点。这是全国行政执法类单位中唯一一个公务员考核工作联系点。
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中心,加强网络市场监管。针对网上虚假宣传、传销、商标侵权、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逐渐增多的情况,南昌市工商局专门开发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测系统,并成立网络巡查组,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行为,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交易及服务环境。截至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共监控涉嫌违法网站150家,网上曝光骗子网站20家。
服务,永无止境
服务发展是工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南昌市工商局始终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南昌市工商局率先响应,组建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团,并依据工商职能制定16项措施,服务市场主体快速发展。为支持企业做强做大,南昌市工商局大力实施商标兴企工程,以“品牌强企”和“商标富农”为抓手,建立“品牌资料库”和“储备发展库”,拓宽商标培育领域,增加商标培育数量。目前,全市现有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11件,占全省的三分之一;拥有省著名商标215件,占全省的四分之一;市知名商标98件。2010年,南昌市作为江西省唯一入选城市,被确定为首批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之一。
维权,永不懈怠
情系百姓,服务民生,促进和谐。南昌市工商局把维权工作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着力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维护消费者权益。截至目前,共接听各类申诉举报电话185594件,其中咨询121356件,申诉57365件,办结57020件,办结率达99.4%。为把消费维权工作解决到萌芽、解决到基层,扩大了维权站点建设和覆盖面。把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和 12315联络站等“一会两站”以及12315网络向社区、农村、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延伸,方便消费者就近咨询申诉。特别是针对性的发布消费警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企业的诚信经营理念,并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和行政约谈,督促指导企业诚信经营,自觉保障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把“消费与安全”确定为年主题,其涵义为:一是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三是要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四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因为只有营造了安全的消费环境,提供了安全的商品和服务,才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只有提升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消费者才能放心消费,才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消费安全无小事,消费安全牵万家。让我们共同努力,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的理念,切实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让我们行动起来,努力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序发展。同时,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共同维权,努力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努力。
2012年江西南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消费与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