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1年的主要工作
2011年,是在新的起点上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巩固加强国家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我省迈入“十二五”发展新阶段,深入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奋力实现跨越发展之年。在中共江西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依法做好立法、监督、服务代表履职、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等各方面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实现我省“十二五”良好开局作出了新贡献。
一、注重提高立法质量,扎实做好以完善法律体系为重点的地方立法工作
一年来,常委会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地方立法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紧扣科学发展主题,突出地方特色,以完善法律体系为重点,一手抓法规制定,一手抓法规清理,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全年制定和修改法规7件,围绕行政强制规定专项清理,修改法规20件,批准南昌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1件。
(一)准确把握地方立法需求,着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推动全省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常委会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深入推进改革发展,通过地方立法为科学发展提供法制保障。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是引领我省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龙头。常委会紧紧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实施,突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开展地方立法,已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和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创新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有效形式。常委会立足农村改革发展实际,制定了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支持、引导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
着眼社会管理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地方立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常委会高度重视这方面的立法工作,及时制定了江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改了江西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推动了农村基层民主发展,促进了村民民主议事制度、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建设,保证了2011年全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促进义务教育公平,是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适应国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新形势,制定了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对进一步巩固我省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常委会还制定了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改了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和江西省邮政条例,对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一审,批准了南昌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通过立法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高度重视地方法规中涉及公共权力、公民权益的制度安排,妥善处理好社会利益关系。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专设“扶持和服务”一章,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对合作社的扶持措施,并对合作社成员在享有税收优惠方面作出规定,维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明确规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村集体财产的处分等事项须提交村民会议讨论决定;规范了村务公开的事项、期限和形式,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在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候选人的确定以及成员当选计票原则等方面,提出了维护妇女和少数民族权益的具体保障措施。义务教育条例,更加注重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和均衡发展,在明确政府投入保障机制的同时,对农村和薄弱学校在政策与投入上作出了具体规定,增加了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入学、保证学生安全等内容。
(二)认真清理和修改地方性法规,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法律实施。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法律有效实施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家完善法律体系的总体要求,常委会把修改完善法规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2010年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列入统筹修改的法规进行了修改。行政强制法出台后,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又及时对我省现行有效的152件地方性法规中有关行政强制设定权、行政强制实施主体、行政强制程序方面的规定进行了专项清理,查找出与行政强制法不一致的规定43项,涉及29件地方性法规。按照分类处理的要求,对20件法规中的29项行政强制规定,各方面修改意见比较一致的,已作了修改,其余9件法规将适时作出修改。在总结我省历次法规清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若干规定,明确了法规清理的启动、原则、内容和标准等,使法规清理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出台了关于加强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备案审查工作的程序、任务和要求,推动了备案审查工作深入开展。认真办理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对7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主动审查,督促制定机关纠正了与上位法不一致的规定。
(三)积极探索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随着法律体系的形成,常委会更加注重立法质量,全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是改进立法调研工作。着眼法规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听取意见,拓展立法调研的广度和深度。将立法调研报告以及向社会征求的意见建议,全部印发常委会会议,便于组成人员全面了解民意、集中民智。二是改进法规审议服务工作。为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地审议法规草案,起草单位和部门编写了法规草案条文解读本,详细介绍立法目的、理由和依据,提供了相关专业资料。三是认真执行审次制度。对法律关系复杂、意见分歧较大的法规草案,采取积极慎重的态度,深入调研、耐心协商、充分论证,反复审议修改后再提请表决。四是完善立法质量评价机制。制定了地方性法规质量评价工作规程,积极推行立法后评估,首次将立法质量评价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在开展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执法检查时,深入了解该法规的实施情况和社会效果,为修改完善法规提供依据。
二、着力增强监督实效,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加强监督工作
去年,面对极为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严峻的自然灾害,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围绕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奋力实现跨越发展。常委会始终着眼全省工作大局,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监督工作思路,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全年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3项,开展专题调研31项,对6部法律法规和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一)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问题,突出监督工作重点。常委会紧扣“十二五”规划的实施,着眼全局、抓住关键,突出重点、集中力量,着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
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重点,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重点围绕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的固定资产投资等专项工作报告;立足进一步巩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听取和审议了基本农田保护和农村土地开发整理、现代渔业发展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组织了对水利工程建设、林业改革和发展的专题视察;着眼现代服务业发展,听取和审议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加快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了百家文化单位发展、温泉旅游发展的专题调研,着力促进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进旅游大省建设。同时,依法开展了对计划、预决算和审计工作的监督,推动落实全省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针对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去年我们突出“关注健康餐桌”和“安全生产、放心消费”两个主题,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赣鄱行”和“赣鄱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组织了食品安全工作视察和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打击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同时,针对去年全省大规模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展了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专题调研。组织视察教育工作,专题调研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情况,推动了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督促落实国家关于教育经费投入要求。开展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执法检查,高度关注和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以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相协调、推动可持续发展为重点,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加快发展和保护环境,是我省实现跨越发展必须面对的双重任务。常委会始终立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加快发展中保护环境,在保护环境前提下推动发展。去年,以“保护蓝天碧水,促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主题,深入推进“环保赣江行”活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城市和工业园区的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出台了有关机动车尾气排放的2项地方标准,推动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加快工业园区环保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园区企业达标排放问题,尽快实现已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完成了赣江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的课题研究,启动了袁河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的试点和乐安河流域重金属污染情况的调研工作。
以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重点,加强司法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法院关于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省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决议情况报告,这是常委会连续第三年对诉讼活动开展监督。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从制度和机制上保障司法公正,进一步促进量刑规范化、加大对诉讼活动监督力度所作的努力给予了积极评价,要求各级法院和检察院坚持司法为民,深入推进司法改革,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同时,组织视察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求有关部门在进一步总结经验基础上,不断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着眼增强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完善监督方式。适应新形势对人大监督工作的要求,常委会注重在法定监督形式下创新监督工作方式,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不断增强监督力度。
首次依法开展专题询问。为推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实施,加快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基础上,依法开展了专题询问。对这次专题询问省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精心准备。省政府11个部门的负责同志,围绕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10个方面问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作为法定监督形式的创新和发展,专题询问既遵循了监督法关于询问的主体、内容和程序的规定,又发挥了议题更集中,针对性、互动性、公开性更好的特点,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力度,成为去年常委会深化人大监督工作的新亮点、新举措,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运用多种方式推动监督工作。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与开展专题调研、进行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结合起来,深化监督工作。在文化工作监督中,形成了15个专题调研报告,并组织了专题视察,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时,掌握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有见地的建议提供了依据。深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加大对部门项目预算审查力度,并与审计整改情况监督结合起来,首次开展了审计整改情况专题调研,推动审计查出的问题加快整改。将开展监督工作与决定重大事项结合起来,在听取和审议有关普法工作情况报告的基础上,作出了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加大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力度。
拓展监督工作平台。重视运用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在打造“环保赣江行”、“赣鄱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等监督品牌的同时,又首次启动了“食品药品安全赣鄱行”活动。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视察和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结合举办专题论坛,形成"4+1"监督工作平台。从2008年起,为深入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组织有关部门分别就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专题举办鄱阳湖高峰论坛,去年又举办了人口科学发展和惠民文化2个专题论坛,为扩大人大监督影响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立足增强监督工作成效,切实加强跟踪督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关键。常委会强化跟踪督查,加大了督促审议意见落实的力度,推动了重点问题的解决。
对常委会各项监督工作的审议意见都安排有关委员会负责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均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进行审议。一年来,依法审议了“一府两院”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的专项报告16项。如在落实常委会对省政府关于2010年全省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中,督促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从农村民生工程、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民政民生工程、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立考核体系及加强资金管理6个方面,共提出20条落实措施。为落实关于省级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省政府有关部门在完善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强化预算公开等方面推出了新举措: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中央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全额编入省级年初预算;针对结余结转资金过大的问题,抓紧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加大对结余结转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使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改;进一步推进地方政府性债务清理,正在抓紧研究出台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
强化对监督工作发现的突出问题跟踪督办。对历年“环保赣江行”活动发现的一些老大难问题,坚持抓反复、反复抓,推动解决了贵溪冶炼厂渣场污染问题,3个受污染的自然村近2000名村民的整体搬迁工作进展顺利。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赣鄱行”、“赣鄱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中,推动有关部门逐步建立完善监管机构和检验检测体系,依法查处了违法生产“瘦肉精”、“地沟油”等一批重大案件,加大了对农产品种养基地、农资经营单位、集贸市场的检查整顿力度,下大力纠正了农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开展推进旅游产业大省建设的监督活动,积极支持省政府创新体制机制,落实旅游产业大省建设各项任务,加大旅游宣传力度,切实加强依法治旅,全省旅游产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认真督办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全年共受理信访4264件。对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合理诉求,加大督办力度。与省法院建立信访工作联系会制度,推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保障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切实做好换届选举指导工作
去年,我省是全国最早进行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省份之一,不仅根据修改后的选举法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而且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和县乡同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同步进行。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难度高。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至去年9月,全省100个县(市、区)和1400个乡镇圆满完成人大换届选举,依法选出县乡两级人大代表102295名,选出县乡国家机关领导人员11630名,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全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要情简报》专门介绍了我省主要做法和经验。
人大代表选举是全省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加强指导,及时对我省选举法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对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时间、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等作出有关决定,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报省委批转各地执行。在实际工作中,针对换届选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常委会领导带头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情况,认真研究解决换届选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落实中央关于代表构成“两升一降”(与上届相比,工人农民代表和妇女代表比例上升,领导干部代表比例下降)的要求、完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及工作机制、邀请选民与候选人见面等方面,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大力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培训,直接对市县两级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专题培训达400多人,编发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手册,为全省各地依法做好县乡换届选举工作培训了骨干。加强具体工作指导,根据换届选举各阶段工作,深入各地了解实际情况,掌握工作进展,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面对面指导,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纠正。强化舆论宣传工作,根据此次换届选举工作的特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研究提出宣传报道的具体指导意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积极进行正面引导,尤其是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13家中央主流媒体记者,对瑞金市的市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行集中采访报道,短时间内刊(播)发专稿30多篇,为动员和引导广大选民依法参加选举,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顺利推进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强化代表依法履职保障,进一步提高服务代表工作水平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做好人大工作离不开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常委会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的思想,进一步提高服务代表水平,切实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一年来,围绕我省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精心组织我省选举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开展了保障性住房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完善配套和运行管理情况的专题调研;就全省法院加强审判管理、创新矛盾化解机制和全省检察机关开展重大项目建设服务年活动及“一院一品”建设进行了专题视察;集中视察了我省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物价调控和市场监管、水利工程建设等工作。在常委会的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下,代表们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民意,积极建言献策,为“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提出议案建议,是代表执行职务的重要形式。常委会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为重点,积极创新督办方式,通过走访、座谈、邀请代表参加调研与视察、定期组织代表对承办单位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检查、开展办理工作“回头看”、经常性督办与重点督办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推动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对列入常委会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督促承办单位虚心听取代表意见,认真解决代表反映的问题。各承办单位把办理代表建议与加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改进作风结合起来,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举一反三、改进工作。去年,列入常委会重点督办的7件建议,已有6件得到解决,1件已列入规划。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464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73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262件,代表们对建议办理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占99.7%。通过办理建议,一些代表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促进了相关工作,也为我省争取了一批重大项目和政策,破解了一些制约发展的难题。
为保障代表在大会期间审议好各项报告,更好地行使职权,规范和改进了预算草案、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力求更加完整和细化,让代表们看得更清楚、更明白;本着预算公开、透明和保障代表知情权的原则,确保预算草案文件人手一份,会后不再收回;大会期间,还在驻地设置预算查询室为代表释疑解惑。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先后组织5批我省选举的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专题培训班和法律培训班;全省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后,及时组织编印了人大代表履职手册,方便代表学习掌握,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全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8人(次)。
五、坚持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为核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是人大的常设机关,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对于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关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的作用至关重要。常委会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高度重视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二是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坚持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常委会“一会一期”、“一会一课”制度,每次常委会会后都邀请省内外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印发学习资料,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理论素养和履职水平。三是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常委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常委会组成人员紧密结合立法、监督工作,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对提高人大工作整体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注重机关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机构进一步健全,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正式运行。以创先争优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重点,全面加强机关建设,进一步发挥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的作用。着力提高《时代主人》办刊质量,完善江西人大新闻网的功能,充分发挥我省主流媒体的主渠道作用,新闻宣传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召开人大工作理论研讨会,促进全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的深入开展。编印《人大工作参阅》,为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加强与市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和工作指导,召开全省设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交流探讨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有效途径,首次组织与会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赴外省学习考察人大工作。举办全省市县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干部培训班。通过上下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开展地方人大外事工作,接待了乌兹别克斯坦最高会议代表团等,加强与外国地方议会的交往,密切与海外华人华侨的联系,扩大江西的对外影响,推动我省对外交流与合作。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顺利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这是在省委正确领导下,在历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基础上,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委会组成人员以及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协同配合的结果,是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还有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主要是:要更好地适应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不断深化监督工作,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发挥好代表作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等。我们将认真听取代表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工作,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2012年的主要工作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一年,也是本届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常委会要在中共江西省委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圆满完成本届常委会工作任务,为推进科学发展、加快绿色崛起,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确保本届立法任务的如期完成
新的一年,地方立法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常委会既要针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配合国家法律实施制定法规,又要按照2010年、2011年法规清理分类处理的安排,完成有关法规的修改任务,还要根据国家法律制定和修改的新情况,及时启动相应法规的专项清理。今年计划继续审议的法规草案有3件;拟提请审议的有14件,其中新制定的4件,修改的10件。继续审议物业管理条例、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湿地保护条例;制定井冈山风景名胜区条例、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渔业条例、审计条例;修改森林防火条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条例、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反窃电办法、动物防疫条例、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和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实施代表法办法。
做好今年的立法工作,要根据国家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认识,牢牢把握地方立法在完善法律体系中的职责、任务和要求,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对改革发展稳定的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作用,逐步实现地方立法从先行性、实施性、自主性并重向实施性为主转变,从注重经济领域立法向更加注重社会领域和其他领域立法的均衡发展转变,从制定与修改并重向修改完善为主转变,使制定的法规更加适应实际需要、反映客观规律。
要更加注重提高立法质量,全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提高法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制性解决应由地方解决的问题,力求立法选项与我省改革发展需求相适应;进一步提高法规的操作性,少用、慎用授权性条款,力求法规规定的制度和规范更加准确、详尽和具体,为守法、执法提供明确清晰的法律依据;进一步探索扩大公民、人大代表有序参与立法的方式和途径,建立健全采纳公众意见的反馈机制。将对物业管理条例举行听证会。认真进行立法前论证,积极推行立法后评估,将选择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开展立法质量评价。认真实施好地方性法规清理若干规定,实现法规清理工作常态化。在提高立法质量的前提下,确保列入立法计划的法规草案如期提请审议,保证本届立法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着力提高监督工作水平
当前,我省正处在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重要时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对今后五年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要更加注重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注重发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龙头引领作用,更加注重统筹发展,更加注重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和维护稳定。省委明确要求,为做好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准确把握好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常委会要服从服务于全省工作大局,针对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着力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推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今年计划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7个专项工作报告、3个计划和预算报告,组织实施2项执法检查,开展1项专题询问,继续开展经常性监督工作。
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一是围绕深入推进改革发展,听取和审议加速城镇化发展、固定资产投资、水利改革发展等专项工作报告,检查农业法实施情况,开展以“推进旅游产业大省建设”为主题的“秀美江西行”活动;二是围绕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的监督,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和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1年省级决算,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部门决算开展重点审查监督,结合省人代会对省环保厅部门预算的重点审查,加强对排污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三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和审议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管理专项工作报告,以“为了百姓菜篮子更安全”为主题开展“赣鄱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以“关注群众健康,保障药品安全”为主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赣鄱行”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四是围绕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听取和审议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更加注重提高专题询问的实效,以“落实环保责任,保护蓝天碧水”为主题开展“环保赣江行”活动。常委会还将听取和审议外事工作、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主动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常委会将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着力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切实提高监督水平,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监督成效。
三、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要认真贯彻代表法,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常委会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认真做好本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交办督办工作,对本届人大以来承办单位列入规划并承诺解决的建议进行跟踪督办,推动代表反映比较集中、涉及面比较广的问题的解决。健全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机制,组织好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等工作,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委会工作的参与,进一步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今年,将要推选产生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这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们要认真贯彻选举法,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做好新一届人大代表推选的相关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适应履职需要
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民主观念和法制观念,切实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要大兴学习之风、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调查研究之风,以良好作风推动常委会工作。要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继续加强与基层人大的联系和工作指导,协调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省人大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建设、素质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
各位代表,实现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未来五年江西发展的奋斗目标和战略部署,需要全省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奋斗。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江西省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依法履职,扎实工作,努力完成本届人大的各项任务,为推进科学发展、加快绿色崛起,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