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齐努力 共建中三角


  湖北日报讯 图为:崛起的长江中游城市集群 李娟制图

  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努力将长江中游城市集群提升为国家战略。充分发挥三省产业基础、人才资源、生态环境、市场腹地等比较优势,凸显特色,错位发展,携手并进。共同向国家提出申报和建议,争取使长江中游集群成为国家级区域发展战略。

  尽快组织编制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规划。建议由国家发改革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鄂湘赣三省政府,尽快启动编制《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规划》以及综合交通、旅游、农业现代化、生态环境保护、区域一体化等重点专项规划,上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构建互联互通的区域基础设施网络。当前,要着力推进交通、信息、水利和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解决好三圈(群)基础设施的对接和融合,合力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互联互通的区域基础设施网络,尤其是一体化区域交通网络。

  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产业分工合作。要按照一体化的要求,整合长江中游城市群相关产业资源,大力促进产业融合与协作,推动形成特色突出、优势互补、分工合理、互利共赢的产业发展新格局。要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消除行政壁垒和地方保护主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其次,实行产业链重组战略,有效整合产业存量资源,构建面向中三角的一体化主导优势产业链,促进产业向集群化方向发展。其三,加强中心城市功能建设,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

  携手推进粮食主产区建设。在中三角城市群建设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好耕地和基本农田,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确保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快推进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为代价,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新贡献。

  坚持环境治理优先。长江中游之城市集群内长株潭城市群和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试验区、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都负有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积累经验、探索路径的重任,我们的顶层设计就是要贯穿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政策、产业、项目等方面做出安排。

  搭建一体化区域合作平台。携手搭建多层次、多领域的区域合作平台,共同培育和发展长江中游城市群统一、开放、有序的市场体系。

  建立完善新型的区域合作机制。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制度化、多层次的区域合作机制。三省应建立一个制度化的协商对话机制;建立长江中游城市群市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中三角合作与发展共同促进基金和重点专题合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