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工资支付制度杜绝“讨薪难”


  涂书田代表:近年来,“农民工讨薪”问题反复出现,不但严重侵害了工人的合法权益,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建议尽快制订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改变传统的月薪制和工程后结算,在用工流动性大、临时用工、季节性用工等领域建立强制性日薪和周薪结算制,劳资双方约定的长周期结算制无效,防止资方利用优势地位拖欠工人工资;建立工程方与工人之间的直接用工关系,凡是通过合同、招投标取得工程建设项目的法人单位,直接负责向为其提供劳务的各类工人支付工资,禁止工程施工方向“包工头”或劳务公司转付工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