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西诞生了这些“新”法规


  大江网讯 记者张愉报道:2011年,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和修改法规7件,批准南昌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1件。此外,开展了地方性法规有关行政强制规定专项清理,一揽子修改20件地方性法规。还首次将监督工作和立法工作有机结合,开展了《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执法检查。过去的一年,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7件法规、批准的1件南昌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具体是什么?大江网记者为广大网友进行整理。

  《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

  将于2012年2月1日起施行,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免试入学;父母外出打工要妥善安排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教师如果当“范跑跑”或将被解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法规原文

  《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

  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规定的扶持政策具体化,明确省内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财政支持、建设项目、用地政策、商品流通和科技人才方面给予相应的扶持与服务。据悉,截至目前,江西经工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4590家,入社农户15.9万户……法规原文

  《南昌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

  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如果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便进行建设,将被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罚款……法规原文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要求村委会成员接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村民小组会议可讨论决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等;村委会成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能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法规原文

  《江西省邮政条例》

  于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明确信报箱与楼房同步设计施工验收、邮递员冒领扣押延付用户汇款最高罚5万元、快递企业不得经营信件寄递业务……法规原文

  《江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选举期间外出不能直接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没有近亲属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其他有选举权的村民代为投票……法规原文

  《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规定不得对非重复充装的气瓶再次进行充装;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要求进行充装的,将被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充装资格……法规原文

  《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规定城乡规划中要确定避难场所;每年5月12日所在周是江西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周;地震应急知识要进校园,学校公共安全教育要包括地震应急知识,并且一年至少开展一次地震应急救援演练……法规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