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去年下达2800万补助示范镇搞基建 将鼓励搭建借贷平台

1月11日,江西省示范镇建设工作座谈会在南昌召开。
大江网讯 记者秦海峰报道:1月11日,大江网记者从江西省示范镇建设工作座谈会上获悉,2011年,江西省发改委累计安排重点示范镇基础设施项目250个,安排各类投资补助1.14亿元,28个示范镇经济实力、城镇承载能力得到明显增强。与此同时,江西鼓励示范镇成立建设投资公司,搭建资金借贷平台吸引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小城镇建设。
江西2800万补助重点示范镇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江西省市县(市、区)各级在政策、资金、项目、智力等方面重点扶持28个示范镇。2011年,江西省发改委累计安排重点示范镇基础设施项目250个,安排各类投资补助1.14亿元,省财政厅安排下达各示范镇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800万元,省国土厅还对新增的6600亩建设用地一次性切块下达设区市。
截至去年12月底,江西省28个示范镇的总体规划修编已全部完成, 23个示范镇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除此之外,绝大部分示范镇还根据自身需要和特点,编制三年建设规划、重点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2011年,28个示范镇致力于改善城镇面貌,项目建设数量、工程量及投资额均有大幅增长,上半年新开工及续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有344个,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超过100%的示范镇有4个。2011年1-6月,28个示范镇新开工产业招商项目(含拟开工续扩建项目)有122个,引进亿元以上项目44个。
此外,去年江西各示范镇加快推进建设,经济实力、城镇承载能力得到明显增强。据统计,2011年1-6月,28个示范镇共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35.77亿元,实现财政收入9.7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2.9%和50.3%,示范镇的镇区总人口达到56.8万人,示范效应初步显现。
鼓励示范镇搭建资金借贷的平台吸引社会资金
在城镇建设中,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将直接影响到城镇建设的进程。2012年,江西将协调江西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整合集中各类资金用于示范镇建设。将建设用地的出让金、征收的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按规定留用和返还示范镇,增强城镇可支配财力。
同时,江西还支持示范镇积极利用金融和民间资本,有条件的示范镇要成立建设投资公司,搭建资金借贷的平台。引导和吸引社会资金,将示范镇建设作为投资渠道之一。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对外招商,鼓励民间资本采取BOT等模式,参与建设和经营城镇基础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