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团伙横行赣江敲诈伤人 骨干逃跑期间还强揽工程


2008年落网的团伙头目丁有某

今年6月,最后一个落网的团伙成员丁福某

  大江网讯 叶红兵、记者张愉报道:12月30日,大江网记者从南昌市公安局水上分局获悉,历时三年,在赣江上敲诈勒索、勒索不成就持械伤人的恶势力团伙成员全部落网。该案团伙骨干逃跑中还曾强揽工程并伤人。目前,团伙8名成员均因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

  近年来,南昌一些涉水村庄少数不法分子纠帮结伙进行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水上地区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2008年6月23日凌晨1时许,丁有某纠集罗某、万某等6人,乘油船窜至正在生米大桥下游1000米处水域采砂作业的采砂船上,丁有某等以船主在他们承包的沙场采砂、运砂为由,以言语威胁的方式敲诈运输船主3万元。之后,这伙人又以同样理由向另一采砂船主索要10万元,在威逼无果的情况下,丁有某等人用随身携带的凶器将船主杀成重伤甲级。

  2008年6月28日,丁有某被水上分局抓获。2010年12月,在西湖分局的支持配合下,罗某、万某等人落网。今年6月,民警通过政策攻势,迫使丁福某投案自首。至此,该团伙成员全部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悉,该团伙骨干成员罗某、万某均有前科,2008年因寻衅滋事罪被丰城市人民法院判处缓刑8个月。但二人不思悔改,2008年敲诈伤人逃跑期间,为强揽土方工程,2009年12月24日22时许,纠集吴某等4人在中山西路与新洲路交界处,用凶器将一人杀成轻伤甲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