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明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城市350元 农村170元


  大江网讯 记者秦海峰报道:12月29日,大江网记者从江西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2012年,江西省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将提高到35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220元,分别提高16.7%和10%;2012年,江西全省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将提高到170元,月均补差水平提高到100元,分别提高30.7%和11.1%。城镇“三无”特困群众供养标准每月提高50元,达到400元,城市和农村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月人均救济水平分别提高到265元和2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