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纳杰招聘”刊登虚假信息 速录公司“被招聘”


  大江网讯 记者秦海峰报道:近日,记者接到网友投诉称,南昌一家广告公司在自己办的招聘刊物上刊登了一家速录公司的虚假招聘广告,不仅使众多求职者上当受骗,而且对速录公司形象也造成了一定损坏。临近寒假,恰逢大学毕业生找工作的高峰期,记者提醒应聘者,在应聘的同时,要慎重区分真假招聘信息,防止上当受骗。

  “纳杰招聘”登虚假信息 速录公司“被招聘”

  近日,记者接到网友胡小姐投诉,称南昌一家广告公司——南昌纳杰人才有限公司在自己办的招聘刊物上刊登虚假招聘广告,致使自己上当受骗空喜一场。据介绍,胡小姐在这份招聘刊物18版看到一个聚才速录公司招聘兼职录入员的广告,工作时间少,在家就可以上班,而且薪水可观。由于胡小姐有速录经历,她便去应聘,却发现这家速录公司根本不招人。

  12月13日,记者联系到聚才速录公司一位朱姓负责人。该负责人对大江网记者表示,自己的公司是一家培训公司,根本就没有发布过任何招聘兼职的信息,也从未授权任何一家报纸发布此类信息,不知为何近期莫名其妙地有人过来应聘,“应聘者被我们拒绝后,还说我们是诈骗,刊登了招聘信息不招人,后来才知道是这个招聘刊物私自刊登了我们的招聘信息。”

  纳杰:纯属个人失误和公司没关系

  12月13日上午,记者来到南昌纳杰人才有限公司。据介绍,该公司的招聘专刊上刊登的招聘信息分为收费和免费两种,聚才速录的招聘信息刊登在免费版面。公司负责人刘庆表示,在招聘刊物上所刊登的招聘信息,都是由业务员和招聘单位取得联系,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才刊登的。如果对方没有同意,是不可能刊登的,整个过程都有录音。至于聚才速录招聘信息是怎么刊登上去的,还要去查相关录音资料,不过要到月底才能出结果。如果属实,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刘庆对大江网记者表示,自己公司所办的招聘刊物在南昌工商局和南昌邮政局都有备案,而且有刊号,是正规的刊物。此事不排除是公司业务员违规操作所致。他一再强调,整个事情和公司没关系,最多属于个人失误。

  律师:刊登虚假信息是公司侵权无关个人

  对此,江西华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行表示,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在这件事中南昌纳杰负责人说刊登虚假信息是业务员操作失误,属于个人行为和公司无关,是在推卸责任。业务员是公司的员工,他在工作时间从事的工作行为不是个人行为而属于公司行为。如果刊登虚假信息属实,该公司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刘行律师表示,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南昌纳杰人才有限公司如果在聚才速录不知情或不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刊登了虚假招聘信息,给聚才速录公司名誉带来损害,属于侵权行为,南昌纳杰人才有限公司应承担民事责任,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或赔礼道歉,并消除和被侵权公司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广告法》第47条也规定,广告中未经同意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11月13日下午,记者致电南昌市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一名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受害者可写投诉信到工商局广告监管管理处投诉。工商局会派人去核查,如果属实,会按照相应规定对南昌纳杰人才有限公司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