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廉租房经适房申请启动 1427户居民可获经适房实物供给
大江网讯 记者秦海峰报道:近日,记者从南昌市房管局获悉,南昌市2011年度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房实物配售申请资格审核工作即将开始。据悉,南昌市2011年度经济适用房保障户数为1427户,全部为实物住房,房源位于青山湖区昌东大道以东罗家二路以南地块。
通过上年度经适房资格审核但未中签者可申请
据悉,2011年度经济适用房实物配售的申购对象为参加过2009年度、2010年度经适房申购并通过资格审核但未中签的家庭和个人。申请人可以在2011年12月12日至15日之间,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
上年度中签但弃购的家庭不能再申请
2009年度、2010年度已通过审核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的家庭,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社区领取《南昌市2011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实物供给确认表》,确认申购2011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申报条件无变化的不再审核,申报条件有变化的,还需填写《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相关事项变更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已通过摇号得中2009、2010年度经济适用住房但弃购的中签家庭不能参加申请。
2011年度共提供经适房1427户
据悉,南昌市2011年度经济适用房保障户数为1427户,全部为实物住房,房源位于青山湖区昌东大道以东罗家二路以南地块。
廉租房申请范围:11月底前已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区低保家庭。
在12月25日之前,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含原英雄开发区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桑海开发区城区范围内2011年11月30日前已享受南昌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社区报名,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签字确认。
资格审核报名时必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报名时,应当携带低保证原件,残疾家庭应携带残疾证原件、孤老应出具民政部门证明、享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家庭应出具相关证明和证件。
记者了解到,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资格审核工作将按照“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自愿报名、政府严格认定、逐级张榜公示、社会公开监督、违规操作必纠”的原则进行。
弄虚作假家庭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据悉,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违规取得申请、申购资格的个人,南昌市住房保障部门依法注销其申请、申购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申购;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将被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