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采取五项措施继续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
新华网广西频道8月18日电(记者张莺)中国海关总署关税司司长孙群18日在第六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上表示,海关部门将采取五项措施继续推动泛北部湾地区经济合作。
据孙群介绍,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如期建成,推动了双方经济合作纵深发展。1991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仅为79.6亿美元;2010年,双边贸易额已达2927.8亿美元,规模扩大了近37倍;今年上半年,中国—东盟双边贸易额同比增长25%,达到1711.2亿美元。
中国-东盟自贸区建立后,双方对超过90%的产品实行零关税。目前,中国已是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也超过日本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
中国海关今后将采取五项措施,继续支持与促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与发展。
一是充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功能优势,推动北部湾地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按照中央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总体要求,积极引导国家鼓励的高新技术产业、新兴战略性产业以及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大型龙头企业进入北部湾地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关联配套企业联动发展,形成“高端入区、周边配套,辐射带动,集聚发展”的格局。
二是加快建立高效便捷的保税物流通关监管体系,促进保税物流的“顺畅流转”。在现行海关转关运输监管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北部湾地区保税物流发展的特点,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优化监管模式,推动区港联动、区区联动,进一步提高保税监管货物通关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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