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亿元助力北部湾沿海地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记者李新雄)记者日前从自治区环保厅获悉:3年内,国家和自治区将投入10亿元加强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与自治区政府日前签订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协议。《协议》将漓江流域、桂东南西江流域、桂中红水河流域、广西北部湾沿海地区,以及自治区级特色名镇名村建设点、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程布局的重点区域作为2011-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域。《协议》明确3年内,示范区域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应达到以下目标: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农村环境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健全完善。
示范项目资金由中央政府和我区各级政府共同承担。2011-2013年,中央政府投入7亿元,我区各级政府投入不少于3.5亿元。
